北京5月15日讯 今日,中国银监会网站公布淮北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因存在未有效监督检查流动资金贷款使用情况,对贷款资金管理不力,致使贷款资金被改变用途的违法违规行为,徽商银行淮北分行被罚款20万元。

淮北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徽商银行淮北分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淮北银监罚决字〔2017〕第2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徽商银行淮北分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韩东升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该分行存在未有效监督检查流动资金贷款使用情况,对贷款资金管理不力,致使贷款资金被改变用途的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依据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监令2010年第1号)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

行政处罚决定

对徽商银行淮北分行处以20万元人民币罚款。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监会淮北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