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5月15日讯 今日,中国银监会网站公布淮北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因存在未有效监督检查流动资金贷款使用情况,对贷款资金管理不力,致使贷款资金被改变用途的违法违规行为,徽商银行淮北分行被罚款20万元。
淮北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徽商银行淮北分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淮北银监罚决字〔2017〕第2号 |
||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
|
单位 |
名称 |
徽商银行淮北分行 |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韩东升 |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该分行存在未有效监督检查流动资金贷款使用情况,对贷款资金管理不力,致使贷款资金被改变用途的违法违规行为。 |
||
行政处罚依据 |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监令2010年第1号)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 |
||
行政处罚决定 |
对徽商银行淮北分行处以20万元人民币罚款。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中国银监会淮北监管分局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17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