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现金贷”领域负面事件的持续发酵,监管层开始出手整顿。4月10日,银监会下发《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首次提及现金贷,明确要求做好现金贷业务活动的清理整顿工作。
各地监管部门也开始行动,有媒体报道称,目前北京银监局、金融局已下发“现金贷”排查方案,锁定70余家北京地区从事现金贷业务的机构;上海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向其所有会员单位下发《现金贷产品统计表》;深圳金融办也已展开摸底排查工作。
事实上,现金贷没有标准的定义,一般是指业务无抵押、无担保、无场景、无指定用途、具有方便灵活的借款与还款方式、快速到账等特征的信用贷款形式。根据网贷之家估测,目前整个现金贷行业的规模约在6000亿到10000亿元。
变味“现金贷”演化史
据网贷天眼CEO田维赢介绍称,现金贷来源于国外的PaydayLoan,其传统业务体系主要针对工薪阶层。在中国,最早有两家公司从事现金贷业务:一是手机贷,主要服务群体也是工薪阶层,解决短期资金周转;另一家公司为现金巴士。2015年下半年,现金贷开始出现井喷迹象,一部分机构切入到校园贷领域。2016年,统计数据显示,现金贷平台或机构接近1000家。
“包括在各种媒体、流量渠道或者流量管道上都能看到很多‘打着快速审批,5分钟放款’、‘实时审批’或者‘五秒到账’等产品,大部分都是现金贷的业务。营销手段如无抵押、无担保、借款用途不明确的这样一部分贷款也纳为现金贷。”田维赢说,“这其中,一些骗贷公司也开始切入到现金贷业务”。
网贷之家以APP累计下载量前100的现金贷平台作为样本研究发现,现金贷平台按参与主体的性质可以分为银行、消费金融公司、小贷公司、P2P网贷、垂直借贷平台五类。
另外,现金贷平台地区分布严重失衡,主要集中在上海、北京、广东3个省份,其中上海现金贷平台数量高达34家,北京22家,广东17家。
网贷之家不完全统计显示,至少超过30家P2P网贷平台有现金贷业务,包括拍拍贷、宜人贷、信而富、点融网等平台,约占P2P网贷行业正常运营平台数量的1.3%。从网贷平台短期现金贷业务增长情况看,过去一年增幅达到约12倍,呈现爆发式增长。
与高利贷的一步之遥
目前,现金贷已纳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各地监管部分也由此开始启动现金贷风险排查。
《指导意见》要求,做好“现金贷”业务活动的清理整顿工作。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依法合规开展业务,确保出借人资金来源合法,禁止欺诈、虚假宣传。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有关规定,不得违法高利放贷及暴力催收。
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广州e贷总裁方颂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为落实《指导意见》及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联合工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开展“现金贷”业务活动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精神,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近期开展了一次摸查活动。
“据初步摸查了解,广州目前有少数几家平台涉及现金贷,暂未发现暴力催收等恶性事件,我们将会密切关注,引导平台合规开展相关业务。”他说。
现金贷由于申请门槛非常低,借款用途不受限制,其风险更高,不少放贷机构的逾期高达30%以上。为实现盈利,只能采取高息甚至高利贷去覆盖坏账损失;另一方面,大量逾期也容易导致暴力催收。
方颂认为,现金贷的初衷是帮助难以享受到金融服务的部分群体解决临时急用的资金需求,不应变相成高利贷。“高杠杆的过度负债,一方面与中央降低社会整体债务杠杠的精神不符。另一方面低门槛带来的高逾期率容易导致暴力催收,影响社会稳定。
PPmoney万惠集团副总裁康德胜认为,监管条例特别强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违法高利放贷及暴力催收,对此,他建议,监管机构对现金贷行业的不同产品能够出台更为详细的指导意见。
“比如发薪日贷款这类现金贷产品,确实能迎合很多短期急用钱的需求,但因借款周期很短,如果仅仅收取较低的利率,产品盈利将无法覆盖获客成本、风控成本、运营成本以及资金成本,对于这类产品,建议应该将中间费和利息区别对待。”他说。
康德胜说,从监管的基本原则看,一方面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各类金融借贷需求,另一方面则希望保护好为这些借贷提供资金的投资人。在这个原则基础上,只要借款人对合理的费用(包括服务费及利息费)有能力偿还,违约惩罚的力度适当(如催收行为规范、罚息设立上限等),满足这些条件的现金贷产品就应该是监管所允许的。
“现有的利率规范还是从传统的银行业监管中继承过来,因为普惠金融主要服务传统银行所覆盖不了的次级客户群,对这类金融服务的监管应该考虑到这个行业的一些特点,尽量不要只是简单地复制传统银行业的监管规则,而是给予一定的弹性空间。”他说。
现金贷的三个“坑”
据方颂介绍,用户在签订现金贷借款协议前,要看清合同条款,特别注意以下三点:首先是计息方式,对于日息、月息的计息方式,要注意换算成年化借款利率,是否超过36%;最高法司法规定,年化利率超过36%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其次是实际借款本金,借款时要注意是否存在的“砍头息”。“砍头息”是业内俗称,一些不合规平台为变相提高借款人利率,在给借款人放款时,从借贷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续费、管理费、保证金等金额,使得借款人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低于借款合同约定金额。若发现这种现象,借款人要注意,借款本金应以你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计算。
根据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于一些以收取服务费、咨询费、审核费、账户管理费等费用预扣利息的行为,应该以实际借款的数额计算本金。
最后是逾期处理方式,无论在何种渠道借款,威胁、恐吓、干扰正常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暴力催收都是违法行为,若遇到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