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记者了解到, 华润信托旗下产品"华润信托·唐山博志平改基金集合信托计划"的部分投资者已向深圳市福田区法院起诉, 要求华润信托披露该信托计划的相关信息, 福田区法院已受理该案。这是继2016年7月某媒体报道华润信托接手"烂尾盘"——唐山博志房地产项目以来, 华润信托作为管理人管理的该信托计划再一次以管理不善的面目出现在公众视野中。相比此前报道中涉及的事件, 这一次的事态更为严重, 向华润主张维权的主体, 从购买唐山博志房地产项目的小业主变成了信托计划的众多投资者。
华润信托, 全称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股东为华润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国资委。从一些财经类门户网站的排名来看, 华润信托在各大排行榜上, 长期占据前五的位置, 似乎实力雄厚。据不完全统计, 华润信托已发行逾200个信托产品, 且开创了国内信托业界的多个"第一"。那么, 拥有国资背景与如此实力的华润信托, 为何会被投资者告上法庭?
据记者调查得知, 华润信托所管理的这个信托计划所投向的, 是河北省唐山市博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开发的三个房地产项目——世纪龙庭二期项目、世纪御庭项目和世纪学庭项目。本次起诉华润信托的投资者, 自2012年年底与华润信托签署"华润信托·唐山博志平改基金集合信托计划"的信托合同至今, 已经过四年多时间。在此期间, 华润信托除在其官方网站上披露信托计划的基本情况外, 并未就信托计划的详细进展及时通知投资者。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 华润信托本应在2015年年底向投资者分配信托计划的收益, 然而华润信托一拖再拖, 投资者屡次要求却始终无法获知信托计划的财务状况和三个房地产项目的进展情况等重要信息。
其中一位投资者向记者介绍, "去年七月份, 我们一众投资者看到新闻媒体上的一篇文章, 其中披露华润信托管理的信托计划所投向的唐山博志房地产项目出现严重危机, 资金链存在断裂风险, 信托财产可能已经遭受严重损失。我们当时的第一反应是, 华润信托在这个项目上投入超过50亿元的信托资金, 媒体报道的情况是否有出入?但是出于保障自身利益的考虑, 我们向华润信托要求行使自己的知情权, 希望华润信托披露三个房地产项目的情况。我们本相信华润信托作为一个有国资背景和过往优良业绩的公司, 在信托计划可能发生问题时, 会主动承担责任, 积极与投资者协商解决方案。然而现实是华润信托不愿正视问题, 现在连我们这些信托投资者的知情权都拒绝保障, 无奈之下我们只能寻求法律途径维权。"
近年来, 信托业逐渐成为我国金融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成为创造国民财富的一个重要途径。根据银监会相关统计, 截至2016年11月末, 全行业管理的信托资产余额已达18.91万亿元, 成为了我国金融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员。
在信托业蓬勃发展、信托专业化监管不断完善的今天, 华润信托因涉嫌侵犯投资者知情权被投资者告上法庭的事仍有发生, 令记者不禁对信托公司的专业化水平和风险管理能力产生疑问, 同时, 信托公司的诚信和社会责任的缺位也令人深思。在这一点上,银监会主席助理杨家才先生在2016年中国信托业年会上的这句话, 或许值得华润信托仔细思考——"只要把资产运用端这一方风险控制好了, 就不怕委托人找你什么麻烦。"
根据记者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询到的信息, 目前, 唐山市博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股东变更为恒大地产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和原博志地产的实际控制人姜涛。恒大地产以51%的持股比例成为唐山博志的控股股东。
信托计划投资者的权益并不仅仅体现在其取得金钱的数额大小上, 在信托机构掌握主要话语权的交易中, 如何保障信托投资者的知情权、打破信息不对称也是保障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应有之义。据记者了解到, 华润信托在引入恒大集团接手唐山博志房地产项目期间, 从未主动联系信托计划投资者, 更不用提召开受益人大会进行表决。一位投资者向记者表示, "华润信托的这一做法无异于‘绑架’, 严重损害了信托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定中对于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作出明确规定的情况下, 信托公司理应保障作为金融消费者的信托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郭树清主席在履新银监会主席时亦特别强调要"首先提高资管产品的透明度", 这无疑从法律和监管层面对信托公司合法合规、透明地销售、管理信托计划产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