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界认为,此举对于规范完善市场运行制度、保护投资者利益、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

■本报记者 朱宝琛

为加强公司债券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上交所和深交所日前分别发布了公司债券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指引。对此,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这一指引以及其他后续制度的制定及执行,将进一步推动市场规则的精细化和系统化,推动中国债券市场化发展进程。建立债券发行人及受托管理人为核心的系统全面的信用风险管理制度,对于规范完善市场运行制度、保护投资者利益、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

公司债风险管理制度

需要精细化

与国外成熟市场相比,中国的债券市场是一个高速、跨越式发展的资本市场。自《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发布实施以来,公司债券市场得到了长足发展。

根据Wind资讯统计,2016年公司债累计发行数量2841只,累计发行规模27797.24亿元。同时,公司债券市场制度及产品创新力度不断加大,推出了绿色公司债、创新创业公司债等创新品种,为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转型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持。

“出于对市场的呵护及对投资者的保护,长期以来‘刚性兑付’一直是整个债券市场的共识。中国债券市场已发展成数十万亿元级的庞大市场。中国债券市场需要从襁褓中的婴儿,成长为具有成熟心智的成人。同时,刚性兑付也不可避免的造成对于政府行政资源的制约及损耗。”国泰君安证券表示,因此,打破刚性兑付,直面债券信用风险(偿付风险)是中国债券市场发展到现阶段,进一步深化市场化改革的需要,也是各参与主体必须承担的现实问题。信用风险管理指引为尽早发现风险隐患、为债券市场参与主体提供客观的投资环境、形成合理的投资理念提供了规则引导。

兴业证券表示,信用风险作为信用债券的本质特征,将不可避免地始终存在于市场发展的过程中,且当前宏观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防控信用风险的难度有所增加,信用风险发生概率抬升,因此在公司债券市场发展过程中,未雨绸缪,加强公司债券信用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显得尤为必要。

总体来看,2015年以来公司债券市场的发展比较健康,自从2015年5月份12中富01出现违约后,公开市场暂时没有出现正式违约的事件,但经过这两年的高速发展,一些新的潜在风险点开始逐步累积起来。

“最主要的压力来自于两个方面。”富国基金介绍,一是部分短期限和带回售条款公司债在2017年开始面临兑付压力;二是部分非公开发行债券的发行人资质有所弱化,但信息披露相对不充分。

“交易所这次推出的指引正逢其时,建立债券发行人及受托管理人为核心的系统全面的信用风险管理制度,对于规范完善市场运行制度、保护投资者利益、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富国基金表示。

“债券规模持续高增长的同时,市场监管方、市场参与主体对于把控和化解信用风险的需求更加紧迫。”海通证券表示,对比国外成熟债券市场,我国债券市场在信息披露、中介机构尽职履责有关要求以及投资者投研能力培养等方面均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就当前的市场规则体系而言,信息披露制度初步实现了分层分类、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有据可循、参与主体执业准则亦有相关规定。

“本次《指引》直指信用风险管理,将进一步推动市场规则的精细化和系统化。”海通证券称。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认为,《指引》明确了信用评级在债券存续期风险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评级机构需要严格遵守《指引》的规定,以勤勉尽责的态度,大力提高执业质量,完善信用评级信息系统,提高公司债券(尤其是私募债券)评级的及时性;评级机构还可以发挥专长,协助受托管理人建立债券信用风险监测体系和信用风险预警系统。

建议加强对投资者

进行风险教育和管理

随着近年来公司债券市场基本制度的出台、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完善,债券存续期管理工作逐步有序开展。然而,随着我国经济进入到去产能、调结构的主动调整阶段,防控信用风险的难度有所增加,市场对于债券存续期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进一步切实加强公司债券信用风险防控,业界也提出了不少建议。

国信证券建议:一方面,继续加强对发行人的监管力度和责任约束,同时对投资者进行风险教育和管理,增强其在风险识别和防范方面的机制建设。另一方面,根据市场情况持续修订完善相关业务规则,以实现与市场无缝对接。再次,根据发行人、受托管理人、主承销商和各中介机构的年度表现对其进行分类管理,促进各主体切实履责。

对于投资者而言,在信用风险暴露前获取可靠信息至关重要。鉴于此,海富通基金建议监管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对信用风险管理工作中收集到的对保护投资者利益有关的重要信息进行披露,包括对被纳入风险类和违约类的个券进行风险提示;建议受托管理人在受托管理报告中对债券增信措施、交叉违约条款(若有)方面的信息进行摘录,尽可能全面地提示投资者注意相关重大事项。

兴业证券提出三点建议:建议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加强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强化风险教育,提高相关人员信用风险的识别和防范能力,为应对市场进一步发展带来的挑战做好准备;建议监管部门及自律组织建立存续期管理行业评价机制,制定评价标准,进一步提高各参与主体存续期管理工作的质量;建议监管部门及自律组织建立风险处置信息共享平台,提高中介机构信用风险处置能力、加强经验共享。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建议: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在建立发行人信息披露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第三方担保以及其他信用中介机构的信息披露制度和要求,以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强化市场约束机制。

同时,发挥信用评级的风险揭示作用。虽然信用评级在债券市场风险防范和管理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但在信用评级报告质量、尽职调查、风险揭示以及跟踪评级方面还存在许多不足,因此需要逐步完善信用评级制度,并严格监管,不断完善信用评级机构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发挥信用评级的风险揭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