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国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要基本形成,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居民收入差距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2030年,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要基本实现。日前,国务院印发的《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下称《纲要》)中如是提出。

《纲要》认为,当前中国的国土开发利用与保护面临重大机遇和严峻挑战。其中,挑战集中表现在资源约束不断加剧、生态环境压力加大、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亟需优化、国土开发质量有待提升。

以城镇化为例,《纲要》认为,城镇化重速度轻质量问题严重。2000—2015年,全国城镇建成区面积增长了约113%,远高于同期城镇人口59%的增幅,城镇化粗放扩张,产业支撑不足。同时,城乡之间、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发展差距较大。

为此,《纲要》提出:到2030年,中国国土开发强度将不超过4.62%,城镇空间控制在11.67万平方千米以内;耕地保有量要保持在18.25亿亩以上,建成高标准农田12亿亩,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4万平方千米以上;海洋生产总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力争达到14%等。

《意见》还提出,要保障合理建设用地需求,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十三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20%。到2030年,城镇与农村建设用地面积之比调整为3.9∶6.1左右。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纲要》部署了全面协调和统筹推进国土集聚开发、分类保护、综合整治和区域联动发展的主要任务。其中,在国土集聚开发方面,《纲要》强调,要构建多中心网络型开发格局、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优化现代产业发展布局。要重点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同时重点发展区位优越、潜力较大、充满魅力的小城镇,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发挥连接城乡的纽带作用。

在国土分类保护上,《纲要》提出构建“五类三级”国土全域保护格局,依据环境质量、人居生态、自然生态、水资源和耕地资源五大类资源环境主题,区分保护、维护、修复三个级别,将陆域国土划分为16类保护地区,实施全域分类保护。此外,还将以大气、水和土壤环境综合治理为重点,修复京津冀地区、长江三角洲地区、珠江三角洲地区的人居生态环境,优化人居生态格局。

在国土综合整治上,将推进形成“四区一带”国土综合整治格局,以主要城市化地区、农村地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矿产资源开发集中区及海岸带和海岛地区为重点开展国土综合整治。同时,在城市化地区推动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在农村地区,则将加快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为了与国土集聚开发、分类保护和综合整治“三位一体”总体格局相适应,《纲要》还提出建立现代化基础支撑与保障体系,设立了2030年全国建成580万千米公路网、铁路营业里程达到20万千米以上等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