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基金:由于公募基金对于资产流动性要求高,且对于企业ABS的内规认定有一定区别,不是ABS的传统投资大户;货币基金偏好银行间CLO,短久期优先A品种,但是目前信用溢价较传统债券有所减少,投资需求也减弱;部分公募基金可投资企业ABS,可以少量打底,增强收益。考虑到未来证券化产品发行规模不断上升,会逐步成为一种主流资产类型,建议机构提前布局。

专户基金:定制化程度强,投资范围与委托人约定,可以通过投资企业ABS增强收益,如果出于短期做规模的需求,可投资储架型产品,如大型电商小贷产品、银行票据类产品等;如果出于增强收益需求,可以投资部分夹层档产品,夹层档投资以债券型产品为优。

保险资金:根据保险资金期限长、稳定性高、对资产流动性要求相对较弱,天然匹配基础设施类、不同产类项目,从而达到长期稳定回报。由于目前资产证券化产品长久期证券市场需求较小,长期品种相较传统债券有较高的信用溢价,保险资金可以从久期入手进行投资决策。

券商资管:与专户基金类似,券商资管对产品收益有较高要求,可以精选各券,在信用评估充分的基础上,投资部分夹层档产品,提高组合收益;在委托人允许的情况下,部分券商资管也考虑投资次级档产品。此外,券商资管应充分发挥一二级联动何“资管投行化”优势,对于熟悉程度高的产品,可以采取投资、做市等多种交易策略。

商业银行:作为ABS最早的参与方和占比最大的投资人,银行投资ABS的需求多样化,限制条件也更多。银行资金可进一步分为自营资金和理财资金,投资行为可进一步分为自行投资和委托投资。综合来看,银行投资ABS如果进行合理规划,可以起到更好的效果。

选择市场:银行自营资金受到风险资本金限制,理财资金受到非标投资限制,投资ABS应按照相应要求选择市场,例如非标投资达到上限的银行,只能选择银行间、交易所、银登中心等市场的产品。

选择产品:银行资金以配置为主,对于流动性需求弱于其他机构投资者,考虑到ABS产品相较传统信用债依然有一定利差,可以从自身风险收益偏好的角度,匹配相应资产。部分银行也具有项目发起的能力,特别是在银行间市场逐步扩大的环境下,银行内部推介项目将有所增加。

选择方式:银行投资ABS行为目前归口不同管理,部分以非标方式、部分以债券方式。无论以何种方式要做到信用分析符合产品特点,做好产品定价。此外,部分投资需求较大的银行,以及部分不具备自我投资能力或精力的中小型银行,又希望借助ABS降低风险资本,可投资一些专门以ABS为投资标的的券商资管或基金专户产品,从而做到产品的专业化投资和分散化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