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秋林集团”)12亿大手笔买信托受到监管重点关注,尤其对其资金来源以及与融资方是否存在关联等问题进行重点关注。

2016年12月23日,秋林集团与新华信托签订了《新华信托华晟系列·秋林集团单一资金信托合同》,该信托产品期限一年,预期收益率6.3%,投资于债务人为深圳市和百高贸易有限公司(下称“和百高”)的债权资产,标的债权金额12亿元。

和百高成立于2010年11月16日,注册资本金2亿元。经营范围包括国内贸易、投资咨询及经济信息咨询。秋林集团于合同签订当日交付7亿元委托资金;并于12月27日交付剩余的5亿元委托资金。

由于本次信托理财金额达12亿元,占秋林集团2015年期末净资产27.47亿元的 44%;同时,秋林集团截至2016年三季度末货币资金余额仅1.26亿元。

2016年12月27日,上述交易收到上交所《关于对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托理财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2474号)。问询函称重点关注了12亿信托理财资金的来源构成,及大额资金用于信托理财对公司主业经营的影响。

据秋林集团2016年12月30日披露的回函称,本次12 亿信托理财资金的来源构成为:销售回款及收回应收款项;同时该资金用于信托理财考虑了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可以为股东获取更多收益的措施,且该信托理财可根据公司业务需要适时提前结束。

据测算,此次购买信托产品12亿元,预计年化收益率为6.3%,如按预计收益率分配收益,则公司会增加收入7,560万元。

不过由于秋林集团2016年10月18日非公开发行公司债5.2亿元,票面利率7.40%;2016年11月8日非公开发行公司债4.8亿元,票面利率6.80%。与本次购买信托资金规模规模相近,以及部分细节有待进一步确认。

2016年12月30日,秋林集团再次收到上交所问询,焦点集中于资金具体来源和前期募资用途以及交易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回函称,截至本次交易前,公司销售回款及应收款项具体收回情况是:秋林金汇股权转让款 5000万元销售回款 13.62亿元 ;另外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募集的10 亿元资金用途为: 金桔莱黄金珠宝首饰(天津)有限公司采购货款 6.2亿元,深圳市金桔莱黄金珠宝首饰有限公司采购货款3.7亿元,余额57万元。

其实,近段时间以来披露购买信托产品的上市公司已经不在少数,2016年11月份沪深交易所至少有10家上市公司认购信托公司产品,涉及金额24.15亿元。业内人士认为,时至年关,上市公司手头掌握的闲置资金增加,在利率走低背景下,购买信托产品锁定较高的收益,成为不少上市公司的配置策略。

以迎驾贡酒(21.900, 0.00, 0.00%)为例,其购买的尚未到期的信托产品3款,分别为天启328号天玑聚福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规模2亿元,中融-融瀚2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规模4900万,新时代·恒新6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规模5000万;以及两款未到期资管计划华泰紫金尊享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规模4000万元,华泰紫金易融宝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规模 2000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