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作为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召集人,最近每天的日常就是带领团队‘砍’项目,挂牌的、做市的、直投的,今年下半年能够通过的项目数量可谓屈指可数。我们和私募投资机构合作筛选项目,几千家已挂牌公司,最后只筛选出一家,这和2015年完全不同。”12月21日,北京某券商投行部负责人张军(化名)表示。

随着新三板挂牌企业数量达到万家,券商原有商业模式终于撞向“南墙”,为期刚好三年。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随着挂牌业务性价比日趋下滑,新三板券商已经面临转型抉择,一哄而上赚取挂牌费用的主力商业模式已经成为明日黄花,而做市业务在市场低迷的现状下,“保平避祸”成为普遍心态。

通道思维仍难破

“利润已经在前两年收获,而风险却在第三年开始姗姗来迟,对于目前还在新三板业务中坚守至今的中介机构从业者,这种压力最近与日俱增。而前两年在业务模式不清晰的条件下,风控措施的碎片化和随意性令后来者愈发感到力不能支。特别是部分券商各地营业部人员承做的项目,目前正在成为‘烫手山芋’。”张军表示。

2015年11月20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对于券商业务模式明确“证券公司开展全国股转系统业务,应设立专门的一级部门,加大人员和资金投入,建立健全合规管理、内部风险控制与管理机制。支持证券公司设立专业子公司统筹开展全国股转系统相关业务,不受同业竞争的限制。在推荐环节,主办券商应以提供挂牌、融资、并购、做市等全链条服务为目标遴选企业。”

对于监管层的殷切期待,更多地通过“主办券商执业质量评价”、“主办券商内核工作指引”等制度压力传递而来,也正是通过一系列制度层面的挤压,券商新三板业务才真正面临生死抉择。

最新披露的《主办券商执业质量评价》中,全国股转公司当月共记录负面行为306条,涉及75家主办券商。其中,推荐挂牌类85条,占比27.78%;推荐后督导类169条,占比55.23%;交易管理类29条,占比9.48%;综合管理类23条,占比7.51%。95家主办券商分别收获了其根据分类打分后获得的最新排名。

“每月排名变化都很大,但比较明确的规律是目前已挂牌企业数量越多的,更有可能在挂牌业务上和持续督导过程中出现问题,这是很自然的,但其中券商无法控制的因素很多。一个持续督导员对接8-10家企业是很正常的,但10-20万的持续督导费用却很难提高,‘打江山容易守江山难’,而一旦有并购、IPO等业务机会,主办券商未必恰好拥有相应资源。”张军指出,“真正提供企业所需要的资本服务,更多地依赖于券商一线人员和相关领导的重视。”

目前悬在券商新三板业务部门头上的利剑,则是在监管趋严的大背景下,股转系统及各地证监局依照上市公司标准强力监管新三板公司,而由此带来的诸多处罚。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股转系统发布了50多则关于主办券商的监管公告,涉及券商近40家。

“在券商整个收入盘子中,新三板挂牌业务及督导收费是很微小的。但一旦出现交易所自律监管或证监会处罚,则对券商的整体评级是有负面影响的,所对应的是真金白银,考虑到新三板挂牌业务的质量要求已经愈发趋同于IPO标准,监管亦愈发严格,新三板市场的业务规模和可能出现错误的几率,决定了目前新三板已经成为券商最容易收到负面评价的业务板块,这对一线部门领导是很尴尬的局面。”上海某券商场外市场部负责人表示。

转型需内外兼治

9月9日,股转系统《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业务问答——关于挂牌条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答(二)》中,将新三板拟挂牌公司的若干挂牌条件予以细化,对市场的影响正在逐渐体现出来,更是在市场化的标准下进一步压缩券商以往挂牌业务的空间。

虽然新三板的“六个挂牌基本条件”自业务规则推出以来并未进行实质性改变,但对科技创新类公司的划分,以及相应的营业收入绝对值、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行业平均收入水平等条件的明确,令券商手头储备项目大批知难而退,由此带来的问题则是如何“深耕存量”。

“券商在沪深A股市场做‘通道’业务历史悠久、模式成熟且收益颇丰,而新三板市场化程度要远远超过沪深A股市场,券商的原有商业模式在这两种体系和价值观之中需要经历痛苦的转型,我们在这种转型中看到了众多中小企业证券化的迫切需要和由此衍生的市场空白。”上海新三体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唐勇表示,“我们愿意和券商一道合作,完成这种转型。中小企业需要的资本市场服务绝不是某一项服务,而是一整套服务,券商往往无法兼顾的咨询、PR、IR等业务空间巨大。”

“我们目前已经成立了专门服务于新三板公司的‘资本市场部’,这些业务更多的是响应持续督导企业的需求而来,为企业提供路演等服务,但如何真正服务于企业的需要,我们目前仍在摸索。”张军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