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贷”平台何去何从

最近,针对大学生群体的“校园贷”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一方面,大学生借贷的强烈需求与目前鱼龙混杂的网贷行业相互碰撞,使得“校园贷”成为风险和矛盾的聚集地;另一方面,从今年8月开始,一大批“校园贷”平台开始寻求转型升级,有的宣布减少校园贷款的业务,还有的直接退出了校园分期市场。

追根溯源,最早的“校园贷”是国家向学生提供的助学贷款。教育部门和金融部门鼓励银行给贫困学生提供助学贷款,目的是公平分配教育资源,让穷人家的孩子也能完成学业,获得平等的发展机会。伴随互联网科技的发展,一些企业抓住了这个需求,为学生提供除了助学贷款之外的消费贷款。消费贷款与助学贷款相比有三大不同点:首先是主体,从商业银行变成了互联网企业;其次是服务内容,从支持学生完成学业变成了鼓励学生进行消费;最后是借贷方式,网贷的要求更为宽松,手续也非常简单,这可能导致学生填写的资料作假,也可能借用他人身份。于是就出现了一种畸形发展,一些学生不当消费,严重超出还款能力,甚至有学生为了赌球借钱,平台也予以默认。这一系列情况造成了“校园贷”的乱象,也成为我国治理“校园贷”的背景。

“校园贷”平台纷纷另寻新路,是否意味着“校园贷”已经到了穷途末路之地了呢?

笔者认为,虽然校园贷管控政策逐渐趋严,但国家层面并没有将其完全禁止,再加上学生的贷款需求始终存在,因此“校园贷”依旧大有作为。

“校园贷”平台的纷纷转型与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监管政策逐步收紧有很大关系。从今年年初开始,国务院《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及包括银监会《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在内的一系列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方案对外公布,规定了只有取得金融资质的机构才能开展互金业务,借款人的借款余额有了明确上限等措施。

然而,监管的趋紧并不意味着完全的禁止。在教育部办公厅、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中,并没有涉及太多行政监管的问题,只是明确地提出了“对侵犯学生合法权益、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等行为要“依法处置”,这意味着国家有意通过规范措施划定底线,同时依旧给“校园贷”预留了政策空间。

相对于在国家政策的狙击下被围追堵截,更好的做法是顺应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规律,引领政策的制定。“校园贷”是P2P中针对特定人群的一种借贷方式,必须达到P2P的专业要求,例如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良好的政策解读能力和合规能力、大数据的信息积累和分析预测能力。

对“校园贷”平台而言,要充分利用学生的信用档案记录来控制风险,通过信用风险模型,对学生以后就业可能的偿还能力进行评估。信用贷款看其未来的发展,而不是看现在的偿还能力,这是和一般贷款不一样的。另外,学生的贷款清偿能力与家庭背景息息相关。放贷机构不仅要有学生本人的信用资料,还要了解学生父母的有关信息、联系方式,甚至直接与学生父母进行沟通,确认父母对子女的担保能力和其作为实际偿款人的能力。例如,某平台近期宣布推出一种助学产品,作为国家助学贷款体系补充的产品,它必须经过家长的授权和同意,以直接打给校方的大学学费为主,支持一部分大学生活费申请。

此外,“校园贷”平台应该引用一种信用评价机制或设限机制,来保证即使出现一部分人违约,还能够控制这个收益率的整体不会出现很大的风险。目前这些方面模型和数据还不够,特别是我们国家的征信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完善,银行体系的征信数据非常有限,学生的信贷数据还没有,要对学生的信用进行评级,还需要一个过程。有些机构先通过“校园贷”慢慢培育学生的信用意识,积累信用记录,继续长期跟踪服务,为他们就业以后做更大的借贷或其他的金融服务打下基础,这是非常具有长远眼光的。因为“校园贷”不仅仅是为了赚钱,更重要的是用户数据的积累。

需要注意的是,一方面,许多平台在上升期内野蛮生长,通过烧钱的“价格战”抢占市场,却没有花费精力构建一套稳定的运营机制和风险防控体系,暴利和坏账并存。这样的平台往往存在风险过高、后劲不足的问题。在这个所谓的“资本寒冬”中,这些平台应该苦炼内功、向下扎根,完善风控体系和征信体系这些核心的部分,做好用户数据的沉淀,若能挺过寒冬,或许会有新的机遇。

另一方面,有人认为“校园贷”天生具有道德困境,诱导并无经济能力的学生进行超前消费是它的原罪。但这样的逻辑只是在用结果倒推原因,一些违法违规的公司行为并不意味着学生贷款本身就是错的。学生的贷款需求是客观存在的,大学生是受过高等教育的群体,具有较强的契约意识,少数的恶性事件不能否定大学生本身是非常优质的金融参与者。更为重要的是,学生贷款的目的并不仅仅只有奢侈消费,学车、学雅思托福、创业等都会产生贷款需求。尤其是在教育培训方面,一是借款目的明确、金额固定,不会因为学生的过度消费出现严重信用风险;二是学习知识是被家长和社会鼓励的,即使学生一时还不上贷款,也很容易从父母和朋友那里得到帮助;三是教育培训无论是对学生自身还是对社会都是最具价值的投资,除了经济效益外还能产生巨大的社会效益,从而为机构平台赢得声誉。

总之,“校园贷”平台要发掘学生的合理需求,从道德困境转变为引领道德风尚,给学生提供提升自我而非仅仅是满足物欲的机会,进行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成熟的投资者、消费者与良性的金融体系总是相辅相成的,“校园贷”作为大学生接触投资理财的第一课,应该受到更多的重视。

(本文作者黄震系中国互联网金融创新研究院院长、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方圆系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