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晚间,上海银行发布《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二级资本债券获得 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公告》。

公告显示,上海银行于近日收到《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市场许准予字〔2019〕第 185 号),中国人民银行同意上海银行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不超过 200 亿元人民币二级资本债券。核准额度自决定书发出之日起 2 年内有效,在有效期内可自主选择分期发行时间。

本次二级资本债券发行结束后,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