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晚间,西南证券(600369.SH)发布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今年上半年,西南证券实现营业收入17.10亿元,同比增长12.1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0亿元,同比增长60.9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72亿元,同比增长90.6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89亿元,同比减少70.21%。

西南证券在半年报中表示,营收增长主要系公司利息净收入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加。

截至2019年6月末,西南证券的资产总额为719.60亿元,同增长12.98%;负债总额为521.25亿元,同比增长16.56%;资产负债率为67.01%,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长2.29个百分点。

在投资银行业务方面,2019年上半年,西南证券共完成企业债券发行主承销项目1个,承销金额5亿元;完成公司债券发行主承销项目4个,承销金额26.2亿元。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统计,今年截至目前,西南证券未保荐IPO企业过会、未保荐企业登陆科创板。

2019年上半年,西南证券信用减值损失5021.63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7869.72万元,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845.95万元。

2019年上半年,西南证券其他资产减值损失1541.34万元,商誉减值损失1541.46万元。西南证券表示,信用减值损失与其他资产减值损失增加主要是受实施新金融工具准则影响。

截至2019年6月30日,西南证券拥有4家一级子公司,128家证券分支机构;拥有员工2408人,其中高级管理人员5人。

截至2019年6月30日,西南证券应付职工薪酬为9.54亿元,上年末为8.02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8.88%。

2019年上半年,西南证券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6.51亿元,上年同期为7.70亿元。

截至2019年6月末,西南证券涉及诉讼5起,共涉及本金2.63亿元。其中,西南证券涉及3起股票质押诉讼,共涉及本金2.41亿元。

第一起为公司申请执行蔡开坚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纠纷案,涉及本金1.17亿元。2015年1月,重庆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书,裁决被申请人蔡开坚向公司偿还融资本金1.17亿元以及相关利息、违约金、律师费,公司对被申请人质押的3700万股“中捷股份”(股票代码002021)享有优先受偿权,目前该案已进入执行阶段。

第二起为公司申请执行罗伟广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纠纷案,涉及本金8950万元。2018年9月,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同意公司拍卖、变卖被申请人罗伟广质押给公司的2128.71万股“金刚玻璃,在融资本金8950万元、利息、违约金以及律师费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目前该案已进入执行阶段。

第三起为重庆西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张抛贫、邓祖兰抵押借款合同纠纷案,涉及本金117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西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于2015年8月向江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张抛贫偿还欠款本金1170万元并承担利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判令被告邓祖兰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经向法院申请执行,收回本金1003.42万元,现西证小贷收到了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作出的结案通知书。

第四起为重庆西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执行邓刚、邓丽娟等六保证人保证合同纠纷案,涉及本金1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西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2016年7月向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邓刚、邓丽娟、邓苏轩、吴开平、赵红浪、重庆蓥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六保证人连带支付重庆公信科技发展( 集团)有限公司所欠西证小贷的借款本金1000万元、利息、罚息及复利。2016年9月,渝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定邓刚、邓丽娟、邓苏轩、吴开平、赵红浪、重庆蓥林科技发展有限司等六位保证人对本笔贷款的本金、利息、复利及罚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目前该案已进入执行阶段,现已收回本金14.41万元。

第五起为公司诉张林、唐军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纠纷案,涉及本金3499万元。2019年5月,公司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张林偿还融资本金3499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违约金、律师费等费用;请求判令被告唐军承担连带责任;请求判令被告张林以371.41万股派生科技质押股票承担担保责任,确认原告享有优先受偿权。目前该案处于一审审理阶段。

西南证券作为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发起的诉讼4起,共涉及本金22.81亿元。

第一起为公司诉庄敏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纠纷案,涉及本金7.41亿元。2017年10月,公司作为“西南证券鹏瑞2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公司未以自有资金出资),受该资管计划委托人委托,代表资管计划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8年6月,法院判决被告庄敏支付融资本金7.41亿元、融资利息、违约金及律师费,判决公司对庄敏质押给公司的7800万股“*ST保千享有优先受偿权。目前,该案正处于执行阶段。

第二起为公司诉庄明、庄敏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纠纷案,涉及本金3.99亿元。2017年10月,公司作为“西南证券鹏瑞2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公司未以自有资金出资),受该资管计划委托人委托,代表资管计划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8年6月,法院判决被告庄明支付融资本金3.99亿元、融资利息、违约金及律师费,判决公司对庄明质押给公司的4200万股“*ST保千”(股票代码 600074)享有优先受偿权,被告庄敏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目前,该案正处于执行阶段。

第三起为公司诉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赵宁、王瑛琰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纠纷案,涉及本金3亿元。2018年9月,公司作为“西南证券互利通8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公司未以自有资金出资),受该资管计划委托人委托,代表该资管计划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8年12月,法院判决被告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支付融资本金3亿元、融资利息及违约金,判决被告赵宁、王瑛琰就判决确认的融资人债务,在公司对融资人持有的5280万股“东方金钰实现质押权后仍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目前,该案正处于执行阶段。

第四起为公司诉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纠纷案,涉及本金8.41亿元。2018年11月,公司作为“西南证券鑫沅质押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公司未以自有资金出资),按照该资管计划委托人委托,代表资管计划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就“新光圆成”(股票代码 002147)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承担违约责任,偿付相关本息及违约金、律师费等合计8.41亿元(暂计)。目前,该案已移送至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处于一审审理阶段。

此外,2019年7月26日,中国证监会公布的2019年证券公司分类结果显示,西南证券评级为BB。

根据《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证券公司分为A(AAA、AA、A)、B(BBB、BB、B)、C(CCC、CC、C)、D、E等5大类11个级别。A、B、C三大类中各级别公司均为正常经营公司,其类别、级别的划分仅反映公司在行业内风险管理能力及合规管理水平的相对水平。D类、E类公司分别为潜在风险可能超过公司可承受范围及被依法采取风险处置措施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