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国两会将至,“房地产税”再成热点。
在2018年,从立法机关到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从财税部门到统计机构,“房地产税”在多个时间节点被反复提及,屡屡拨动市场敏感的神经。
进入2019年,住建部对新修订的《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提出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随即有部分机构和媒体将其解读为为将来按面积征收和免征房地产税做铺路。
记者了解到,《房地产税法》目前已在起草和完善方案的过程中,但由于其改革涉面广,各方争议多,立法进程需要稳步推进。
稳步推进、仍存难题
尽管在中央层面被多次提及,但房地产税被认为短时间内难以落地实施。2018年初,恒大研究院副院长夏磊曾发表研报称,个人住房房产税推出需要具备6大前提条件。
夏磊所认为的6大条件,包括开展全国的住房普查、建立全国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系统、统一界定房屋性质、完成房地产税改革(重新设置建设、交易、保有环节税种税赋,避免重复征税等)、完成《城镇住房保障条例》立法清楚界定居民“基本住房标准”、完成修订《税收征管法》为依法治税提供依据。
记者注意到,在为房地产税打好落实基础方面,2018年各项相关工作均处在加速推进阶段。
在不动产登记领域,2018年6月,自然资源部宣布全国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已实现全国联网,这被认为标志着“增量”不动产登记体系进入到全面运行阶段。近日,国税总局又在文件中指出,强化与房地产管理部门协作,积极推进房地产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信息、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整合房地产交易、办税、办证业务流程,推动实施跨部门业务联办,不动产“存量”登记,被认为也在加速。此外,已经施行近四年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将升格,相关立法将抓紧启动。
而对于全国住房普查,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自1984年以来,我国还没有进行一次新的全国性住房普查,这是由于这项工程本身的复杂性所导致,但未来几年内应该也会推进。
在立法层面,2018年9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房地产税法列入立法规划第一类项目,即条件比较成熟,拟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任期内提请审议。
从法理角度而言,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孟勤国曾向21世纪经济报道表示,房地产税是在房地产交易、持有等各个环节上,包括房产税、契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在内的多个税种的非常宽泛的大概念。而被认为对楼市会有较大影响的,针对房屋持有环节征收的房产税(或称物业税),只是其中一个很小的环节。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则表示,房地产税开征有很多门槛,最重要的自然是立法程序,其次就是作为基础的不动产信息联网登记和房价的动态评估体系。其中,房价的动态评估体系仍然是房地产税落地的一大技术难题。
如何征收意见不一
立法工作稳步推进,房地产税“会不会收”已经基本无悬念,但“房地产税怎么收”,则被认为还有很多讨论的空间。
原财政部部长肖捷曾在《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中发表署名文章,提出:“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实施。”
近日,民生证券发布报告称,中央对于房地产税“充分授权”和“因城施策”的表述,意味着中央对房地产税的立法更多是解决这一税种的法理问题,而在具体征收细则上会给地方政府充分的权限,使其能够选择具体开征时间、适用税率、征收对象等要素。
该报告认为,未来的房地产税征收范围的推进,大概率会采取从一线和热点二线城市开始逐步扩大试点,三四线城市则设定较高的免征面积,少收或不收,同一城市从主城区向郊区逐步扩围的模式。
而从我国目前已有的对个人住房征收房地产税的试点来看,上海、重庆都是先从增量开始,重庆已经逐渐开始扩大到存量,对独栋商品住宅开始征收。上海按人均面积确定免征面积,而重庆则规定了单套房产的免征面积。
张大伟则表示,未来大概率是豁免人均面积,而不是套数。因为一旦按照家庭豁免首套,将难免导致家庭离异数量激增。他建议豁免一定额度的人均面积,超过面积部分需要按照评估值缴纳房地产税。
同时,多位受访人士均向21世纪经济报道指出,从税率的角度来看,初期针对个人征收的房地产税税率,会采取超额累进的形式,但整体税率水平不会太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