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获悉,11月19日,据国资委网站消息,国资委副主任翁杰明日前发表署名文章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进入新的阶段,呈现出步伐加快、领域拓宽的良好态势,创造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取得了积极的进展和显著的成效。

首先,梯次展开混合所有制改革各项试点。2016年以来,国家在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重要行业领域,先后选择三批50家国有企业开展混改试点,其中中央企业28家。2016年8月,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正式启动,目前全国已有近200家企业开展这一试点。通过各项试点,国有企业积极探索混合所有制改革有效方法,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

其次,推进国有企业与其他所有制资本有序混合。截至2017年底,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54.5万亿总资产中,大约65%已进入上市公司,比2012年底的54%增幅明显;地方层面,一些省份的国有企业,超过45%的总资产已进入上市公司。除了提高混改广度外,各国有企业还从更好面对市场的角度出发,大力提高贴近市场一线、充分竞争企业的混合程度。

第三,创新使用多种方式途径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改制上市是规范发展混合所有制的重要方式。国有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上市模式、发行比例,通过上市实现混改;或在上市后以定向增发等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优化股权结构,规范公司治理。除了改制上市外,国有企业还通过股权转让、增资扩股、合资新设等方式,引入在业务、技术、管理等方面具有协同作用的战略投资者,做到互补互促,并实现国有资本有进有退。通过市场化重组等方式,围绕国有资本布局和企业发展战略,以双方自愿互利的市场化原则入股非国有企业,支持民营经济发展。通过基金投资方式,各类所有制资本共同出资成立股权投资基金开展项目投资,撬动社会资本,引导资本投向,增强资本流动性,促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

第四,着力推进混合所有制企业绩效提升。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国有企业坚持“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混改企业经营状况总体明显改善,在整体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情况下实现企稳回升、持续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