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笔者在朋友圈看到有人在做一个叫法丽娜商城的一个东西,抱着好奇的心态了解了一下,但是了解后决定一定要和各位分享下他们的模式。
通过笔者的了解他们的模式是你要通过别人的分享的二维码进入法丽娜的商城,进入商城后需要进行自己开店,但是开店的前提是需要我们去买购买他们的商品,购买的商品必须是他们推荐的红酒,价值9800的金三角红酒,一共3箱18瓶。
笔者通过种种渠道没有了解到这个红酒的任何信息。但是他们宣称上说的是,原产法国,中国热销。但是在中国没有这个红酒的任何信息。红酒的问题我们先抛到一边,先说下这个模式。
法丽娜的模式是A花9800买了18瓶红酒然后或有个属于自己的二维码,然后A将这个二维码分享出去,B看到这个二维码,进入法丽娜官网重复A的操作。B购买完成A收到3000元的分成。
大家分析下这个模式这个利润,除去红酒这个就是赤裸裸的传销,通过做红酒生意的朋友了解到,一些红酒的成本是极低的,他们三箱红酒的成本不会超过200元。9800除去200元的成本,还有9600。拉一个人头可以赚3000元。这个模式不是传销是什么。
然后我们在看下他们和红酒同时赠送的东西——法丽娜金条银条纪念币,没有写任何的成分,价值标注:上市后抵9800股,了解资金盘,拆分盘的,还有庞氏骗局的朋友可能会觉得眼熟,而且上市有没有一说,就是能上市,没有合同条约这也是没用的空头支票啊。
传销的特征是
一,交会员费或者代理费获得加入资格,不管有没有产品;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
二,发展下线获取提成,也就是说参加者的工资的来源,是参加者的下线所交的钱里的提成;
三,首先为参加者提供各种服务(色情也不例外),然后胁迫交费成为会员,否则报警。
四,现在新出的一种微商传销,其团伙说只要通过代理人的微信、QQ、微博等转发出去的,购买成功后,给予40%提成(其实质成本价格只有8%,也就是8元的东西卖价100元,给予转发者40元后,自己赚52元)。而真正的微商一般靠自己转发投放广告,无给予别人高额提成说法。
五、组成上下级关系,层层返利。
传销禁止条例是2005年颁布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入刑是2009年,刑法224之一。法律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的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资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认购商品等方式等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继续发展他人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四、自买自卖
传销销售对象则以自己为主,自己购买公司的产品(如商店价值25元的牙膏,传销者会说是原价100元的牙膏,交了的会员费后打三折33元),并把这种销售方式推广给下线,下线其实就主要以自己亲朋好友为发展对象。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是一种害人害己、为少数顶级上线牟取暴利的骗术。
大家真的要擦亮眼睛,避免上当受骗。 我不敢肯定法丽娜一定是传销,但是他们公司的这种模式真的是让人不敢相信。